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8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机关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等21项主要职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产品质量抽检信息、食品抽检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市场监管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1.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shichangjianguan.puyang.gov.cn/ )。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index.html)。
3.新闻发布会。
4.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濮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登载有关公告通告。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现有的信息进行提供,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和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一)申请方式
1.邮政寄送。申请人填写《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信封正面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网上提交。本机关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提交入口。
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
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公开前需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不计入答复期限,如征求意见期限内第三方未予回复或回复不同意公开的,不予公开。
3.本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信访、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3.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3-6179909
传真号码:0393-4415913
通讯地址:濮阳市开州路6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7000
电子邮箱:pysscjg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2:00,15:00—18:30 冬季8:00—12:00,14:30—18:00 )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