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通知》,授予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称号。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全面履职尽责,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梳理权责清单、岗责体系,明确行政执法责任,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在市局外网进行公示,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资格,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研究制定了《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强化信息公示、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复议救济途径告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五是多途径多举措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每年度开展或者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开展案件回访,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聘请法律顾问,防范执法风险。六是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信用监管取得重大进展。
下一步,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再接再厉,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规范执法,高效服务”的工作理念,提升执法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