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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发布时间:2021-05-22 09:25:41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13579次

    (一)提出申请
    填写《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也可在濮阳市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s://shichangjianguan.puy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濮阳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⑴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⑵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⑶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⑷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⑸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1、检索费。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
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 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 元。
光盘:每张 元。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 收 。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附件: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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