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有关要求,为表彰和奖励我市2020年度在标准创新相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将今年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为“评审办”)负责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评审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项目申报组织的市级业务归口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县(区)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以下统一简称为“推荐单位”)。
二、申报对象。濮阳市辖区内依法设立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企业、社会组织、科研院所、公共服务机构等组织(以下统一简称为“申报组织”)。
三、申报项目。2020年度完成的以下项目:
(一)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及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新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我市新组建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三)完成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
(一)有效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在申报截止前 3 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没有失信行为记录;
(三)标准制(修)订项目均未获得过国家或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二)申报表。申报组织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申报表》)。
(三)自我评价表。申报组织应当按照《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分细则》(见附件:2),对申报项目进行自我评价,并注明自身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自我评价汇总表》(见附件:3)。
(四)相关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在提交《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汇总表》时,应同时提交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标准、文件、证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材料、统计数据等,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同时提交与上述材料相对应的电子文档。
(五)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 3 份并装订成册)
和电子文档 1 份。
六、申请提交。申报组织应当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同一申报组织只能向 1 家推荐单位申报。
七、项目推荐。收到申请的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集中报送到评审办。申报组织是企业的,推荐单位应当在推荐前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征信管理等部门的意见,依法查询申报主体的信用档案,征求意见情况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市直企业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征求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BG/T4754—2017 中的类别名称,同一推荐单位,每次推荐同一奖励等次内同一类别名称的名额不得超过 3 个。
八、申报时间。各推荐单位的材料受理时间统一截止于6 月 7 日;推荐单位应及时汇总申报材料、征求部门意见等,并请于 6 月 11 日前将推荐材料集中报送到评审办,电子文档发往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办公室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天广 鲁梦荔
电 话:0393-8977020
附件:1.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表
2.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分细则
3.自我评价汇总表
濮阳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6日
附件 1
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
申 报 表
申报组织:
申报项目:
推荐单位:
行业类别:
填报日期:
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制
一、 申报 组织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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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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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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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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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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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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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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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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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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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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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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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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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组织简介(包括成立时间、主要工作领域和工作业绩、 获得的相关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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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申报 组织 标准 化工 作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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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成立标准化工作机构、配备标准化人员、承担市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参与制修订国内外标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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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申报 项目 基本 情况 |
(包括项目来源、主要内容、开展情况等)
|
四、 申报 项目 参加 单位 情况
|
(包括主要参加单位的名称及其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等,可用列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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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申报 项目 创新 性情 况
|
(包括项目在哪些方面、哪些指标上能够在国际或国内率先取得突破,最好以列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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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申报 项目 先进 性情 况 |
(以列表方式说明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效益指标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比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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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申报 项目 取得 的经 济效 益 |
(包括项目实施以来,申报组织每年实现的销售收入、出口额、利润、上缴税收等指标和各指标较上年增长情况等,以列表方式说明。社会事业类项目不涉及的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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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申报 项目 取得 的社 会效 益 |
(包括项目实施以来,每年为促进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就业、提高效率等方面的情况和较上年提升情况。涉及节能减排的,以列表方式说明申报组织和主要参加单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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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申报 项目 复制 推广 前景 |
(项目可在哪些区域、行业或领域得到复制和推广,将会产生何种预期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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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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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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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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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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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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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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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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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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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注:各栏目可根据内容,调整幅面大小或增加附页)
附件 2
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分细则
申报组织: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价项目 |
子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1 |
1.1标准化工作基本情况(20分) |
1.1.1标准化工作机构 |
5 |
1.1.1.1申报组织有专门的标准化工作机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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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2标准化工作机构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人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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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标准化人员队伍 |
5 |
1.1.2.1申报组织有专职标准化人员并有相应任命文件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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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2申报组织有兼职标准化人员并有相应任命文件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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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标准化工作能力 |
10 |
1.1.3.1申报组织有人员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或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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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2申报组织有人员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注册专家的,得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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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申报组织有人员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或秘书长职务,或担任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秘书长职务的,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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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申报组织有人员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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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申报组织有人员担任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或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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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申报组织有人员担任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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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各小项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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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子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2 |
2.1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和先进性(30分) |
2.1.1项目创新性
|
20 |
2.1.1.1申报项目在国际上某一行业或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填补国际空白的,得 16~20 分。其中,制订形成国际标准或对原有国际标准内容作出重大修订的,得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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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2申报项目在国内某一行业或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填补国内空白的,得 13~18 分。其中,制订形成国家标准或对原有国家标准内容作出重大修订的,得 18 分;制订形成行业标准或对原有行业标准内容作出重大修订的,得 16 分;制订形成全国性团体标准或对原有全国性团体标准内容作出重大修订的,得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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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3申报项目在省内某一行业或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填补省内空白的,得 7~15分。其中,制订形成省级地方标准或对原有省级地方标准内容作出重大修订的,得 15 分;制订形成全省性团体标准或对原有全省性团体标准内容作出重大修订的,得15分:制定形成市级地方标准或对原有市级地方标准内容作出重大修订的,得 14分;制订形成我市区域性团体标准并声明公开的,得 14 分;制订形成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的,得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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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各小项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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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内容 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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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1.2.1申报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或管理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得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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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2申报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或管理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得 9 分; |
|
|
||||
2.1.2.3申报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或管理要求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得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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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4申报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或管理要求有证据表明达到全市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的得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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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各小项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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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子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3 |
3.1申报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50 分) |
3.1.1产业政策符合性 |
5 |
3. 1.1.1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或重大产业政策的,得 5 分; |
|
|
3.1.1.2申报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或省级重要产业政策的,得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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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1.3申报项目符合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或市级重点产业政策的,得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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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各小项不累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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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2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事业类项目不做评价,记本项分值的80 %) |
20 |
3.1.2.1项目实施后,申报组织的销售收入、出口额、利润、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总体上较实施前年平均增长30%以上的(不含30%),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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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2.2项目实施后,申报组织的销售收入、出口额、利润、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总体上较实施前年平均增长20~30%(不含 20%)的,得 15~19 分; |
|
|
||||
3.1.2.3项目实施后,申报组织的销售收入、出口额、利润、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总体上较实施前年平均增长10~20%(不含 10%)的,得 9~14 分 |
|
|
||||
3.1.2.4项目实施后,申报组织的销售收入、出口额、利润、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总体上较实施前年平均增长10%及以下的,得 1~8 分 |
|
|
序号 |
评价项目 |
子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3 |
|
3.1.3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 |
20 |
3.1.3.1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就业、提高效率等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得 16~20 分。 |
|
|
3.1.3.2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能利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就业、提高效率等产生明显推动作用的,得 10~15分。 |
|
|
||||
3.1.3.3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就业、提高效率等产生一定推动作用的,得 3~9 分 |
|
|
||||
(以上各小项不累计得分) |
|
|
||||
3.1.4项目推广应用前景 |
5 |
3.1.4.1项目具有全球性推广应用前景,将有利于增强我国在某一领域标准话语权能力的,得 5 分。 |
|
|
||
3.1.4.2项目具有全国性推广应用前景,将有利于提高我国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水平的,得 4 分 |
|
|
||||
3.1.4.3项目具有全省性推广应用前景,将有利于提高我省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水平的,得 3分 |
|
|
||||
3.1.4.4项目已在全市推广,明显具有促进我市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意义的,得 3分 |
|
|
||||
(以上各小项不累计得分) |
|
|
||||
4 |
|
4.1.1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
10 |
4.1.1.1申报项目由国家级创新成果转化的,得 8~10 分。其中,由特等奖转化的,得 10 分;由一等奖转化的,得 9 分;由二等奖转化的,得 8 分 |
|
|
4.1.1.2申报项目由省级创新成果转化为的,得5~8 分。其中,由一等奖转化的,得8分;由二等奖转化的,得 7 分;由三等奖转化的,得 5 分 |
|
|
||||
4.1.1.3申报项目由市级创新成果转化的,得3-5分。 |
|
|
||||
(以上各小项不累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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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 目 |
子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4 |
4.1加分项(25分) |
4.1.2党委、政府肯定情况 |
5 |
4.1.2.1申报项目所取得的成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肯定或纳入中央政府有关文件的,得 5分。 |
|
|
4.1.2.2申报项目所取得的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肯定或纳入省政府有关文件的,得4分 |
|
|
||||
4.1.2.3申报项目所取得的成效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或纳入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得3分 |
|
|
||||
4.1.2.4申报项目所取得的成效得到县(市、区)党委、政府肯定或纳入县(市、区)政府有关文件的,得2分 |
|
|
||||
(以上各项不累计得分) |
|
|
||||
4.1.3纳入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情况被其他标准引用情况 |
5
|
4.1.3.1申报项目形成的成果纳入中央政府采购目录或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纳入国家级招投标文件的,得5 分 |
|
|
||
4.1.3.2申报项目形成的成果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或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纳入省级招投标文件的,得4分。 |
|
|
||||
4.1.3.3申报项目形成的成果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或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纳入市级招投标文件的,得3分 |
|
|
||||
(以上各项不累计得分) |
|
|
||||
5 |
4.1.3.4申报项目形成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被国际标准引用的,得 5 分。 |
|
|
|||
4.1.3.5申报项目形成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全国性团体标准引用的,得3分。 |
|
|
||||
4.1.3.6申报项目形成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被地方标准或全省性团体标准引用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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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各项不累计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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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评审组长: 评审日期:
附件:3
自我评价汇总表
申报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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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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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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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开始日期 |
20 年 月 日 |
评价结束日期 |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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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依据 |
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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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分值 |
扣分 |
实际得分 |
扣分项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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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基本情况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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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创新性和先进性 |
30 |
|
|
|
||||||
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 |
50 |
|
|
|
||||||
加分项目 |
25 |
共计加分: 分 |
||||||||
加分项明细:如:10分(4.1.1.1)、5分(4.1.2.1) |
||||||||||
最后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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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小组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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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工作部门(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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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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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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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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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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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自我评价情况分析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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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组织 最高管理 者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