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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餐饮消费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7-18 15:34:56 发布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 阅读次数:7084次

进入夏季,凉皮、米皮、凉粉等香辣软糯、冰凉爽口,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夏季气温高,潮湿多雨,易发生食物变质。针对季节食品安全特点,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在外就餐或者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环境整洁、网络评价较好的餐饮单位,优先选择实施“明厨亮灶”餐饮单位。

在食用凉皮、米皮、凉粉等即食食品要做到即买即食,注意食品新鲜度,感官是否异常,不食变质异味食品。

尽量避免生食水产品、凉拌菜,未经复热的熟食卤味等高风险品种。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等。

未即食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且不宜久存,避免在室温暴露时间过长导致腐败变质;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好,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在外就餐应保存好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出现身体不适时,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权。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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