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市监〔2020〕185号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综合执法支队、市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行政事业各单位:
根据《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法政〔2020〕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2月30日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在全市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不断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市委市政府决定2021年在全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法政〔2020〕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市,打造全省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濮阳建设奠定坚实法治基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规定,确保报备率达到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活动,健全完善行政裁决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等重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有效处理执法投诉举报。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理念深入人心,措施有效落实,效果明显提升。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创建周期内年度工作100%按时按要求完成。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活动,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知识能全面正确理解把握。主动实施行政指导,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有效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引导行政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开展行政调解,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实现执法信息电子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流程快捷化。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认真对待法院的司法建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法治专题讲座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每年进行2次法律知识考试,部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4次法律知识考试。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及时消除制约法治市监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形成推进法治市监建设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任务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坚持向局党组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创建阶段
2021年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共分为七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1月15日)。1.召开动员大会。12月下旬,召开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布署全市具体创建工作。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创建台账,明确创建责任,细化创建目标。2.成立组织机构。印发《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3.分级贯彻落实。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尽快召开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印发创建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分级抓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达成创建共识,形成创建合力。
(二)全面自查阶段(2021年1月16日——2021年2月底)。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100项国家指标、25项省级特色指标、5项我市特色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和资料收集工作,深入总结我市2016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
(三)深入整改阶段(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底)。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结合全面自查阶段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分级分部门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改善创建薄弱环节,逐项进行销号,提升全市整体创建工作水平。
(四)完善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底)。适时组织相关创建单位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做法、交流创建经验,结合我市创建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完善、再提升,打牢创建基础。
(五)市级初评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底)。收集我市2016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各类申报资料,组织专人进行市级初步评审。申报材料应当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能证明相关工作成绩即可,尽量利用现有材料或者实际成绩说明有关情况,避免突击补材料。
(六)集中申报阶段(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底)。1.提交自评报告。简要介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点,篇幅不超过2000字。2.填报证明材料。根据指标体系设定的三级指标,按要求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情况简介等1-3项主要材料,材料无法上传的可以注明在实地评估、核查时予以提供,没有相关材料的应当注明。
(七)迎接验收阶段(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底)。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营造全市浓厚创建氛围,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全力以赴迎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分类指导等各项工作,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我局创建工作,紧跟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创建阶段安排部署,根据创建指标,做好日常工作,并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的重大部署,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我市2021年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要聚焦新要求、领会新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准确把握新时期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全力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附件分工表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每月3日前,将本单位、科室承担的工作任务上月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市局法规科,由市局法规科汇总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协作配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任务重。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工表;
2.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台账。
附件1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工表
说明:
1.各创建单位需要提供2016年以来的各种创建材料;
2.填报材料的情况说明是指开展该指标所要求的主要工作情况介绍,简明扼要、清晰具体,一般不超过500字,最多不超过1000字,明确字数要求的除外;
3.有的指标要求的材料,市、县(区)政府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级政府的有关要求,不需要本级政府制定相应文件,可提供省市级政府相应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4.有的指标要求的材料,明确是本级政府的,不需要提供职能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材料;明确是本地区的,涵盖本地区各行政机关的有关工作情况;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不在评估范围内;
5.测评方法主要是网络检索、材料查证、随机访谈、实地核验、案卷评查、随机抽考等;
6.涉密的材料不在示范创建系统上提供,确需提供的可以提供纸质材料;
7.序号前加括号的指标是结合我省实际增加的,适用于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需增加的内容;序号前加★的5项指标是结合我市实际增加的特色创建指标,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共100项指标;创建省级示范单位共125项指标、我市外加特色5项指标,4项附加指标,共134项指标。
8.结合自身实际,我局删除了17项与市场监管工作无关的指标,并将剩余117项指标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完成的创建指标,共11项,由落实单位牵头开展,各分局、综合执法支队、市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行政事业各单位配合,确保完成创建指标;第二部分为市市场监管局需配合其他牵头单位落实完成的创建指标,共41项,由各科室,根据自身职责和日常工作对接部门,自行认领、开展,确保完成创建指标;第三部分为为市市场监管局需配合市司法局落实完成的创建指标,共61项,由市局法规科牵头开展,各分局、综合执法支队、市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行政事业各单位配合,确保完成创建指标;第四部分为附加项,所有单位一并完成。
(一)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完成的创建指标(共11项)
(本部分创建指标,由落实单位牵头开展,各分局、综合执法支队、市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行政事业各单位配合,确保完成创建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测评方法 |
上报资料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落实单位 |
|
一、政府 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
3 |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
本地区主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及其联系方式。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
市直相关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
5 |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工商、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
||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
9 |
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
(1)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制度的情况说明; |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直各单位 |
价格监督检查科 |
|
(2)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实施的情况说明。 |
价格监督检查科 |
|||||||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12 |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
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监管工作的情况说明。 |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市直各单位 |
信用监督管理科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测评方法 |
上报资料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落实单位 |
|
一、政府 职能依法 全面履行 |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14 |
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担责”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 |
材料查证 随机访谈 |
(1)本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说明;(2)本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经过公平竞争审查的主要文件目录。 |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直各单位 |
反垄断科 |
18 |
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
(1)本地区对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活动进行清理的情况说明; |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价格监督检查科 |
||
四、行政 执法严格 规范公正 文明
|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
50 |
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推进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完成。 |
材料查证 随机访谈 实地核验 |
本地区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进展的情况说明。 |
市委编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文广旅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人事科 |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62 |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
本级政府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清单。 |
市司法局 |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
法规科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测评方法 |
上报资料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落实单位 |
|
四、行政 执法严格 规范公正 文明
|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64 |
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机关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活动。 |
实地核验 随机访谈 |
本级政府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市司法局 |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
法规科 |
六、社会 矛盾纠纷 依法有效 化解 |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
86 |
建立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规范。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普遍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 |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
(1)本地区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情况说明。 (2)本地行政调解人员配置和行政调解室设置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12315指挥中心 |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
(21) |
政府所属职能部门举办全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1期。 |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或讲座的信息报道。 |
市司法局 |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
人事科 |
(二)市市场监管局需配合其他牵头单位落实完成的创建指标
(共41项)
(本部分创建指标,由各科室,根据自身职责和日常工作对接部门,自行认领、开展,确保完成创建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测评方法 |
上报资料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政府 职能依法 全面履行
|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
1 |
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随机访谈 |
本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市直各单位 |
2 |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随机访谈 |
本级政府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承接的上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的情况说明。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市直各单位 |
||
4 |
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
材料查证 随机走访 |
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及其法律法规依据。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市直各单位 |
||
6 |
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市县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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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
7 |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
网络检索 |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
市委编办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8 |
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
网络检索 随机访谈 |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
市发改委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一、政府 职能依法 全面履行 |
(1)严格落实预算法。 |
(1) |
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严格按时限要求分解下达资金。 |
日常掌握 |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
市财政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
10 |
市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均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依法依规进行,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设立、撤销或者调整机构的情况说明。 |
市委编办 |
市直各单位 |
|
11 |
推进市、县两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推进事权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
市委编办 |
市直各单位 |
||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13 |
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
材料查证 网络检索 |
(1)本级政府或上一级政府加强信用监管的规章或文件;(2)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的情况说明。 |
市发改委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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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托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水平。 |
材料查证 |
(1)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向本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数量。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市直各单位 |
||
(2)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实施信用评价和“大数据+信用”工作的说明材料。 |
|||||||
一、政府 职能依法 全面履行 |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15 |
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平等、全面、依法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
材料查证 随机访谈 |
(1)本级政府对有违公平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2)当前本级政府对本地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的情况说明; |
市财政局 |
市直各单位 |
|||||
16 |
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 |
网络检索 |
本级政府关于加强本地政务诚信建设的文件及情况说明。 |
市发改委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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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随机访谈 |
提供1个依法依规进行补偿的案例或相关说明。 |
市财政局 |
市直各单位 |
||
6.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
19 |
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事项上脱钩。 |
材料查证 网络检索 |
(1)本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的金额和比重的情况说明; |
市财政局 |
市直各单位 |
|
(2)当前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情况说明。 |
市民政局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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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 职能依法 全面履行 |
6.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
20 |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
(1)本级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情况说明;(2)本地区实行政府和社会合作项目的情况说明; |
市财政局 |
市直各单位 |
7.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 |
22 |
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没有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没有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材料查证 |
(1)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加强本地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直各单位 |
|
(2)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下一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情况说明。 |
市审计局 |
市直各单位 |
|||||
三、重大 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合法 |
6.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
49 |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的具体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
材料查证 |
(1)本级或上一级有关部门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的文件。 (2)上级有关部门对本级政府在上一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有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方面的评价或给分。 |
市、县纪委监委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四、行政 执法严格 规范公正 文明
|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
53 |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
材料查证 案卷评查 |
本地区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清单。 |
市委政法委 市中级人民 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
70 |
辖区内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未出现下达或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完成时限等情形。
|
随机访谈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委办 市政府办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
71 |
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
材料查证 |
本地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情况和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说明。 |
市财政局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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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 权力制约 监督科学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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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
72 |
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办理及时,满意度达95%以上。 |
材料查证 随机访谈 |
有关意见和建议办理的情况说明。 |
市委市政府 督查局 |
各承办单位 |
五、行政 权力制约 监督科学 有效 |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
75 |
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
材料查证 |
(1)本级政府自觉接受司法、监察、审计监督,开展行政监督的情况说明; (2)本地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因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说明。 |
市纪委监委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市审计局 |
市直各单位 |
76 |
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
材料查证 |
|||||
77 |
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
材料查证 |
|||||
78 |
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实现审计全覆盖。 |
材料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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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按照审计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 |
材料查证 |
上级审计部门对本级政府落实审计决定书的情况说明。 |
市审计局 |
市直各单位 |
||
(15) |
建立和执行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及工作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 |
材料查证 |
(1)本部门建立和落实统计制度的情况说明。 (2)抽取某一方面的统计数据,进行核查。 |
市统计局 |
市直各单位 |
||
(16) |
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情况。 |
材料查证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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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
79 |
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建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除110、120、119等紧急类热线以外,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 |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市信访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
(二)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
(1)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
(17) |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
网络检索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政府办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18) |
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符合《河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定》要求。 |
日常掌握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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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落实政策解读机制的相关说明。 |
市政府办 市司法局 |
市直各起草 单位 |
||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81 |
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清单、申请人及其联系方式、答复情况。 |
市政府办 |
市直各单位 |
|
82 |
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完善。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
网络检索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委宣传部 市应急管理局 市卫健委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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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发生率在5%以下。 |
材料查证 |
根据相关指标材料查证,不需提供材料。 |
市政府办 市中级人民 法院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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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 矛盾纠纷 依法有效 化解 |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
84 |
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
材料查证 |
(1)本地区人民调解、仲裁案件总量及情况说明;(2)本地区信访办理的情况说明。 |
市委政法委 市信访局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
93 |
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成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 |
材料查证 |
本地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的统计分析和情况说明。 |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监委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94 |
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创建周期内,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因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受到追究的不超过3人。 |
材料查证 |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监委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
96 |
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 |
随机抽考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委组织部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
100 |
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总分值的10%。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 |
材料查证 网络检索 |
(1)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成效在本地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者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体系等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 (2)上一年度本级政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情况说明。 |
市委组织部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三)市市场监管局需配合市司法局落实完成的创建指标
(共61项)
(本部分创建指标,由市局法规科牵头开展,各分局、综合执法支队、市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行政事业各单位配合,确保完成创建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测评方法 |
上报资料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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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 行政制度 体系完善 |
1.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机制 |
23 |
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每年第一季度,有立法权的市政府向本级党委报告上年度立法工作情况,报请审定本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材料查证 |
(1)本级政府立法重大问题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的文件; (2)本级政府向同级党委报告上年度立法工作情况的文件。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24 |
健全地方政府规章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大重要立法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地方政府规章,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重要行政管理规章由司法行政部门起草制度。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
(1)本级政府有关健全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的法规规章和文件; (2)本级政府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地方政府规章委托进行的第三方评估报告,如果没有可注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文件 起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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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定期开展立法后评估,加强规章解释工作,规范解释程序和方式。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和政府立法队伍建设。 |
材料查证 |
(1)本级政府开展立法后评估和加强规章解释工作的材料;(2)立法队伍建设情况。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有关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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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加大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力度,严控相关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
(1)本级政府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规章目录; (2)本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有关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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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 行政制度 体系完善 |
2.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
(4) |
严控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文字把关,确保政策措施表述严谨、文字精练、准确无误。 |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严控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的相关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27 |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
公众参与本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有关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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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行政立法的建议、提案,回复率达到100%,无遗漏、不迟延。 |
材料查证 |
(1)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行政立法议案、提案办理的情况说明。 (2)提出行政立法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
二、依法 行政制度 体系完善 |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
29 |
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
材料查证 网络检索 |
(1)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本级政府对颁布的涉及公民、企业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情况说明; (3)本级政府加强规范性制定和监督管理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30 |
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没有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没有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
||||||
31 |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 |
材料查证 网络检索 |
(1)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本级政府对颁布的涉及公民、企业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情况说明; (3)本级政府加强规范性制定和监督管理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
32 |
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适用不合法的情况。 |
||||||
二、依法 行政制度 体系完善 |
4.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 |
33 |
制定实施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2年至少开展1次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
网络检索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开展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 有关单位 |
34 |
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健全。 |
材料查证 |
上级有关单位出具的对本级政府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
35 |
实行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辖区内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
网络检索 |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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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法性审查 |
44 |
市县政府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发挥有效作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健全,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
材料查证 |
(1)市县政府制定的涉及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制度的文件; (2)本级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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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整合律师资源,组建市、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由市、县政府分级统一购买服务,由市、县司法局统一选聘和管理,为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
材料查证 |
市、县政府统一聘任的法律顾问聘任文件和证书,联系服务的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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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 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合法 |
6.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
47 |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
实地核验 |
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
市司法局 |
各决策 起草单位 |
48 |
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 |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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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 执法严格 规范公正 文明 |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
51 |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 |
随机访谈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52 |
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已经建立完善并有明确的协调机关负责,除需请示上级机关的外,执法机关之间对具体案件权限争议进行协调、明确责任主体的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 |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
本级政府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54 |
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
网络检索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
55 |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
案卷评查 实地核验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
56 |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不超过2000字。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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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网络检索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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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 执法严格 规范公正 文明 |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
58 |
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
案卷评查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59 |
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
案卷评查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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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 |
案卷评查 实地核验 |
当前本地区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配备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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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立并有效运行。 |
案卷评查 实地核验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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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63 |
行政执法机关均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有执法权的各部门执法人员数量、各部门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数量。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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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 执法严格 规范公正 文明 |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
65 |
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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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查证 |
本地区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66 |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已经建立。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
实地核验 随机访谈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
67 |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
实地核验 随机访谈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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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
68 |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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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查证 随机抽考 |
(1)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的情况说明。(2)本地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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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得到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均已明确。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和名额,报同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
材料查证 |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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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型行政 执法建设整体推进 |
(1)落实各项制度 |
(5) |
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创建周期内年度工作100%按时按要求完成。 |
日常掌握 |
上级有关部门对本级政府完成年度工作的情况说明,省辖市政府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6) |
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活动 |
材料查证 |
本地区培育示范点的情况说明。 |
||||
(2)转变执法理念 |
(7) |
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知识能全面、正确理解把握。 |
座谈了解 现场测试 |
不需提供材料。 |
|||
(3)改进执法方式 |
(8) |
主动实施行政指导,引导行政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 |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随机访谈 |
(1)本地区开展行政指导的统计分析。 (2)查看行政指导案卷、案例。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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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及时开展行政调解,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
案卷评查 随机访谈 |
查看行政调解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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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法律风险防控 |
(10) |
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有效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 |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
本地区开展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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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创新服务方式 |
(11) |
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着力实现执法信息电子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流程快捷化。 |
实地核验 问卷调查 |
不需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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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升执法效果 |
(12) |
既注重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又注重指导、协调、帮助和服务,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随机访谈 问卷调查 |
不需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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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执法的公正性、公信力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遵从度高。 |
问卷调查 |
不需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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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 权力制约 监督科学 有效 |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
73 |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国行政诉讼败诉率平均值。 |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
以本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包括且不限于数量、案由、出庭、败诉率、执行等)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74 |
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
材料查证 |
以本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包括且不限于数量、案由、出庭、败诉率、执行等)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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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
80 |
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
网络检索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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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 矛盾纠纷 依法有效 化解 |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
87 |
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健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通过加强听证、专家论证等形式确保办案质量较高。 |
材料查证 案卷评查 |
根据87、88、89项指标要求对本地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情况说明,字数不超过2000字。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88 |
行政复议规范化程度较高。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接待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 |
网络检索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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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在网站和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公开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
案卷评查 网络检索 实地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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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 矛盾纠纷 依法有效 化解 |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
90 |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周(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
材料查证 网络检索 |
根据90、91、92对本地区法治宣传工作的情况说明,字数不超过1500字。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91 |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
材料查证 案卷评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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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每个县级地区至少建成一个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或者法治文化主题的城市公园(广场、长廊)。经常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
材料查证 实地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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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
95 |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至少举办2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
材料查证 |
(1)本地区市、县两级政府(县级申报地区只报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或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清单,列明时间、主讲人员、学习主题; (2)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庭审的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数。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20) |
每年至少举办2期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 |
材料查证 |
本地区市(县)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的信息报道。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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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将《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县、乡三级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县、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1次法律知识考试;市、县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2次法律知识考试;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4次法律知识考试。 |
随机抽考 材料查证 |
市、县、乡三级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市、县、乡各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相关信息报道、网站链接、图片资料、试卷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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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
97 |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
材料查证 |
(1)关于本级政府本度年工作主要安排的文件; (2)近几年来本地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22) |
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
材料查证 |
本级政府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文件。 |
市司法局 |
市直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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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市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
网络检索 |
不需提供材料。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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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作用。 |
(23) |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组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 |
材料查证 |
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谋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考核、重大事项研究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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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
99 |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 |
材料查证 |
2018年以来本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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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对依法行政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
材料查证 |
近几年本级政府对上级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四)附加项(共4项,所有单位一并完成)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测评方法 |
上报资料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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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加项 |
1.加分项 |
1 |
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
材料查证 |
近几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2 |
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积极创新、深化改革,有关做法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 |
材料查证 |
近几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积极创新、深化改革,有关做法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情况说明。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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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分项 |
1 |
发生严重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网络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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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所列情形发生,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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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示范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中,故意编造、虚构有关数据、资料、文件等,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 |
材料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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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 (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三级指标 |
测评方法 |
上报材料 |
完成进度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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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工作台账随同上报材料每月3日前一并提交。
2.完成进度填写“已完成+具体完成情况”或者“未完成+正在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