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根据《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濮法政办﹝2021﹞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目标,广泛宣传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充分展示我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实践进程和具体成效,扩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提升创建工作的群众参与率和支持率,为成功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共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三、时间安排
2021年3月31日—12月31日
四、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在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总要求。
(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三)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
(四)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五)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
(六)各级各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效和创新亮点。
五、任务分工
(一)制定宣传方案
根据全市宣传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法规科
(二)抓好阵地建设
1.依托“濮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建立“法治市监”版块,面向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效、动态。
责任单位:综合规划科
2.在市局外网建设“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专栏,及时上传宣传内容、创建工作资料、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法规科
3.利用各单位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和设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弘扬法治精神,共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为示范市创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各分局、综合执法支队
(三)用好行业平台
充分利用市城区沿街商户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弘扬法治精神,共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全市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责任单位:广告科、各分局
(四)开展“六进活动”
将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纳入普法“六进活动” 内容,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示范市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参与支持示范创建工的自觉性、积极性。
1.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设定固定法律咨询点,统一悬挂“弘扬法治精神,共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条幅,各单位自行制作,结合本方案宣传内容,创新开展形式新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倡导在定点社区建立法治橱窗、长廊、宣传栏等法治宣传阵地,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增添色彩。
责任单位:各分局
2.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食品监督所结合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对学校教职工、学生、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 以讲座、组织观摩活动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食品监督所。
3.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市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安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面向监管对象、企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宣传。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把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统筹安排,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各自认领。逐项落实,创新宣传形式,做到宣传内容贴合群众,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上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工作信息、图文资料等,要及时上传市局内网,同时报市局法规科邮箱pygsfzk@163.com。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