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亦清带队到华龙区督导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工作是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以《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为标准引领,以2022年开始实施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为契机,自2022年3月至6月开展的“四所”“四店”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全市共确定了11家月子会所和32家母婴产品专营店作为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单位,其中8家月子会所在市辖区。
张亦清认真听取了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查看了企业相关化妆品使用情况和进货查验台账,指出作为规范化建设实施单位要发挥试点先行、规范引领的作用,在月子会所行业带头做好规范化建设实施工作,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确保母婴化妆品使用安全,为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化经营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对重点实施单位如何开展完善进货查验和相关记录进行了业务指导和交流。通过现场检查指导,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单位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规范化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下一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标准引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的原则,分批分类推广实施,持续推进,最终实现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达到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