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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19年度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5 15:28:04 发布人:质量发展科 阅读次数:11097次

2019年度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公告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和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濮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9年度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濮阳市辖区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

1.依法在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辖区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2.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领先,实施并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一年以上。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品牌和技术创新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社会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标杆示范作用强。荣获各类优秀质量品牌、高新技术认定和获得过县(区)长(主任)质量奖企业(组织)可优先列入推荐评选范围。

5.应获得市、县(区)质量主管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推荐。央属、省属单位应获得其上级隶属单位推荐。

(二)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特大事故(按行业规定);

4.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参加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有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三、评选标准和程序

评选标准主要依据为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评选程序分为申报审核、专家评审、审议表决、社会公示、政府审定、表彰奖励等环节。对获奖单位由市政府发文公告,颁发市长质量奖证书、奖牌和奖金(奖励30万元)。

四、有关事项

(一)坚持自愿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濮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应于2020331日前,向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报。

(二)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单位: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开州路南段

联系电话:8994670  8994683

联系人:张克昌  张伟一  翟永兵

                     

附件:濮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

 

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1910152019年度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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