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公布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主要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待改进情况等七方面的内容。
一、情况概述
过去一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濮阳市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定专职和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门户网站局领导信箱、纪检监察信箱、12315信箱等栏目,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疑释惑,受理举报投诉。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图片报道、政务公开、公告通知、表格下载、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廉政文化等8大类政府信息,涉及综合类信息、企业登记管理、公平交易监管、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等方面。
(二)主要形式。
1.互联网站。利用我局门户网(http://www.pysgs.gov.cn/)、濮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uyang.gov.cn/)、河南省工商局门户网(http://www.haaic.gov.cn/homepage.action)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
2.信息公开栏。设立信息电子屏和展板,为公众提供公共查阅。
3.大型咨询活动。2013年,我局举办、参与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面对面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工作信息。
4.新闻媒体。通过《中国工商报》、《河南科技报》、《濮阳日报》、《濮阳早报》、濮阳电视台等媒体向公众公开我局工作信息。
共在各类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4条;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信息1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濮阳市工商局未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2起,均已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待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放在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上,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服务效能。一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发展、促进和谐重要抓手,与强化工商部门的职能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二是要不断强化网站建设。本着“公开、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内容和完善群众办事所需的各种材料范本及办事指南,及时在我局外网上更新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要不断强化电子监督。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对行政行为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测评,从而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和高效服务,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