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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长期停业超过六个月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7:26:57 发布人: 阅读次数:543次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市监罚告20246-011 -20246-017

濮阳市元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 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截止20236月30日2022年度企业年报工作结束你公司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2024229日,我局在门户网站(https://shichangjianguan.puyang.gov.cn/)发布催报公告后经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核实,证明了公司进行正常纳税申报;通过属地市场监管所实地核查,在登记的住所与该公司也无法取得联系。该行为涉嫌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 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特此公告送达)

联系人:郑克亮     联系电话:13603430238

     王进立                15539380096

联系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开州路68号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

附件: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濮市监罚告〔2024〕6-011 -〔2024〕6-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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