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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十二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4 16:02:15 发布人:登记注册科 阅读次数:36899次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2日印发了《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十二条措施》(濮市监〔2022〕88号,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现将《十二条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市场主体是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载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源泉,是稳就业的顶梁柱。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巩固发展根基的关键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濮阳市委、市政府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列入2022年度市政府综合工作台账。

  二、主要内容

  《十二条措施》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要求,涵盖了市场监管职能的各个领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释放高质量发展潜能。

  一是充分认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服务好,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是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坚持“躬身服务、应帮尽帮、无事不扰、亲清高效”四项原则,紧紧围绕8个领域,为企业发展壮大蓄力赋能。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进“一码集成”市场准营改革,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是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将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事项进一步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行集成办理,推动“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提速、扩围。四是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三个自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五、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充分发挥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全地域、全业务、全类型覆盖”和“无纸化、无介质、零收费”优势,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六是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以党建引领市场主体发展行稳致远,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是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深入实施“质量强”战略,开展化工、装备制造等六大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在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三大质量领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6S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实施三大质量领域培训行动。是加大标准化支持服务力度。支持我市企业瞄准国际标准和先进的国内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加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支持优势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开展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申请,打造产业产品金字招牌,叫响濮阳本土品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侵权假冒案件查处力度。是优化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方便企业重塑信用。十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价格、网络平台、广告等领域的监管执法,为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十是开展市场主体发展分析研究。聚焦委、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市市场主体产业结构、运行状况、发展特色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度分析和全面剖析,以数据分析研究赋能科学决策。

 文件链接:https://shichangjianguan.puyang.gov.cn/Info/GovFile/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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