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诚信自律经营,积极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濮阳市局自九月份以来组织全市食品超市积极开展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濮阳市局力求强化服务指导,帮助经营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评价体系,开展问题自查整改,确保自我承诺能够落实到位。并加强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只承诺不践诺、发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依法从严查处。并要求将“放心超市自我承诺书”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档案,要求“一户一档,一档一承诺”。
具体做法:
1、组织集中承诺活动。为了更好的达到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的效果,我局按照属地管理的职责要求各县区乡镇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培训,并签订放心食品超市承诺书。
2、制作放心食品超市承诺书公示牌。经营单位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模板制作承诺书公示牌,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便于消费者监督。
3、加强对超市的监督管理。为了更精、实、细、准、效的达到放心食品的标准,一是坚持强化服务指导和深化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理念,帮助经营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评价体系,开展问题自查,确保自我承诺能够落实到位,对于承诺不践诺、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坚决立案查处。二是结合电子化监管平台要求,对进入商场、超市的食品实行“一品一码”监管,消费者通过扫描粘贴在货架上的二维码,就可了解食品的生产厂家,供货商、经销商、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进货数量、产品合格证明等信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格局;同时,辖区监管人员利用监管端APP实现电子化监管,最大限度的保障食品进货渠道,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截止目前,全市12230家食品零售经营者参与自我承诺食品经营者数量9563家,完成率为78.2%。通过网站、媒体公开承诺数量6家,组织集中承诺活动次数33次。
下一步,濮阳市局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扩大公开承诺主体范围,计划截止2021年底全市参与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的食品超市达到90%以上。指导各县市区有序推进食品经营者的参与活动,督促食品超市经营单位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引导广大消费者关心食品安全,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