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675号),对照《河南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以下简称《禁限管理细化标准》)组织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成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树立大局意识,高质量发展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减塑”宣传工作。
二是摸清辖区销售情况,规范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清查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检查食品店、药店、餐饮店、化妆品店和集贸市场经营者1890余户次,倡导经营场所不用或少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是进一步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 ,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
四是加强社会宣传力度。依照职责分工,市场监管局对市城区和部分县区的集贸市场、药店、餐饮店以及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张贴了“治理白色污染,共建美丽河南”、“我是‘减塑’行动派”等宣传挂图1500余套,共计7500余张;在集贸市场悬挂宣传横幅56幅,动员沿街门店LED播发治理白色污染宣传标语3500余条次,在市场、商场等经营场所散发《拒绝白色污染共建绿色家园倡议书》2000份。个别县分局还向居民免费发放了无纺布和帆布耐用购物袋200余个。
五是向市民公布举报电话12315,积极受理消费者对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的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