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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提示
发布时间:2022-01-25 17:00:16 发布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 阅读次数:21690次

2022年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发生,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愉悦的新春佳节,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提示如下:

    一、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一)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经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注意食物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食材溯源、消毒保洁、加工制作、餐厨剩余物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加工制售腐败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超负荷经营。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对手部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后进入食品操作区域,操作时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

    (三)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在购进鲜肉及肉制品时,仔细核对供应商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包装肉制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严格执行《濮阳市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管理办法》及《濮阳市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凡从海关直接进口或从省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采购的非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我市监管总仓集中消毒、核酸检测和“豫冷链”系统赋码,做到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禁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四)依法诚信经营,杜绝违法行为。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加工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现场宰杀禽畜动物;严禁采购、加工制售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严禁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严格遵守濮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及保供专班《关于全市餐饮单位“有条件恢复堂食经营”的通知》要求,严把进店查验关口,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格进行全面消毒,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自觉承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网络订餐等,提倡“无接触”式配送并使用“食安封签”。对配送站点、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及其包装等做好清洁消毒,对餐饮食品进行严密包装并进行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正确选择,降低风险。选择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或订餐时,应选择持有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大量订购餐食作为集体用餐的,应向持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购。提倡选择“无接触”式服务,订餐时可与配送人员约定送达位置,由消费者自行取餐,减少与送餐人员面对面接触,降低双方在收餐环节的风险隐患。

    (二)响应号召,确保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家庭聚餐聚会自制菜肴要确保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制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尽量不要加工四季豆、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餐食应在烧熟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常温存放;食品再加热时要烧熟煮透再食用;制作食品时请勿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谨慎选择,合理膳食。尽量减少购买进口食品及水果,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和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慎食烧卤熟食、冷荤凉菜、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选择不常食用或易过敏的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均衡膳食。

    (四)文明用餐,杜绝浪费。春节期间家庭聚餐聚会要树立正确消费观,按需点餐、文明理性消费,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等,文明用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节日期间,濮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在用餐或订餐时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如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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