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立足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端窝点、断源头、清市场、腾空间”,严厉打击涉烟违法活动,促进烟草行业转型升级。随着电子烟纳入烟草体系监管,牵头联合烟草局、公安局等成员单位逐步建立完善电子烟监管联合协作机制,持续加大对涉烟新产品、新平台、新渠道的清理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奶茶杯”“可乐罐”等违法新产品,深入排查整治互联网平台涉烟违法商品和链接,不断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
一是突出全面宣传,凝聚治理共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手段宣传电子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校园周边高压监管态势,重点加强对中小学周边经营商户和学生家长的宣传,主要讲解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性和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危害性,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坚决构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坚固防线。
二是突出日常巡查,确保监管质量。对电子烟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场所、仓库等进行盘查,重点检查销售台账和销售流向,确保逐企逐户检查落实到位;对持证电子烟商户张贴警示标语和签订承诺书,并加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监管震慑;对无证电子烟商户,逐户建立档案,签订从业告知书;对屡教不改的无证电子商户,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突出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成效。明确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治理重点,重点加强对销售环节违法商户的监管。强化信息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渠道违法行为监管的机制和流程,通过发挥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优势,形成电子烟市场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电子烟纳入监管以来,共清理无证零售店35个,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网点2个,查办涉电子烟案件53起,其中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22起,销售“口味电子烟”等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案件27起,超限量邮寄案件4起。办理涉刑电子烟案件5起,其中“上头电子烟”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