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主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网络检索指标 >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97.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网站地图 | 评价网站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Copyright©2021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