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知〔2020〕26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经研究决定,根据《濮阳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评定管理办法》(濮知〔2020〕20号),2020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濮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属于我市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
申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还须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和优势。
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优势培育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发展规划,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基本达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人员、资金四落实。
2.有效专利拥有量在本市同行业领先,拥有注册商标。
3.企业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核心专利技术在其主导产品上得以应用,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度营业收入超300万元以上,专利相关产品与服务的营业收入占企业年营业收入20%以上)。
4.优先支持参与知识产权贯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和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5.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发展规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系统健全,实现管理机构、制度、人员、资金四落实。
2.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且满足以下两个以上条件:申报年度前三年共申请专利10件以上,申请发明专利3件以上;累计授权专利5件以上,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申请注册商标3件以上。
3.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专利技术产业化率高。核心专利技术在其主导产品上得以应用,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度营业收入超500万元,专利相关产品与服务的营业收入占企业年营业收入30%以上);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专利权转让许可交易;积极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或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风险预警等工作。
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近两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5.企业已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开展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
三、管理方式
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按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管理,签订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合同,根据《濮阳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濮财科文〔2017〕27号),期满验收合格,以后补助方式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经认定,颁发“濮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享受优先申报省知识产权强企等相关支持政策。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推荐申报。
(二)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1.《濮阳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书》纸件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营业执照、专利授权证书、商标证书的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盖财务章);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科 郑少斐 代玲玲
联系电话:4665719
E_mail:pyzscqj@163.com
附件: 濮阳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书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濮阳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