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和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分析,承担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