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化妆品监管能力,增强化妆品经营使用者的懂法守法意识,11月份以来,濮阳市市场监管管理局深入各县(区)举办《条例》巡回宣贯培训班,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9场,培训基层监管人员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者700余人。
培训班本着“按需培训、学以致用”的原则,以提高化妆品监管能力与水平为目标,以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以促进案件查办为抓手,从化妆品定义及分类、化妆品监管制度及法定监管措施、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及违法行为、化妆品犯罪类型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培训中,濮阳市局提出了“五查三有工作法”,要求监管人员在对化妆品经营使用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要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检查重点,做到“五查”,即一查主休与体系、二查产品合法性、三查渠道与来源、四查广告与宣传、五查销售与售后,不断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三有”,即有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有质量管理制度、有进货查验记录,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确保产品合法可追溯,规范经营使用行为。通过“五查三有工作法”,压实监管者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使用者的主体责任,为做好全市的化妆品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开展《条例》进社区、进医院、进机关等活动,将《条例》宣贯工作引向深入,努力营造人人知《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结合《条例》内容,精准指导,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