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主站
创建
专栏首页
网络
检索指标
创建
工作动态
年度
工作报告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您的位置:
首页
>
网络检索指标
>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33).制定实施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2年至少开展1次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1.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濮质监法函字〔2017〕24号)
2.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豫质监字〔2017〕76号
3.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工商办字〔2017〕205号)
4.濮工商〔2017〕140号:关于对市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