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市监办〔2019〕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 濮阳市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濮阳市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